医疗纠纷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医疗纠纷补偿的计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在医疗纠纷中,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医疗费,就是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金额。要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得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则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要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如果医疗纠纷造成了患者残疾,除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费用,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 要是不幸导致人员死亡,除上述部分费用外,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相关概念: 误工费: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