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还房贷该怎么算?


在分居期间还房贷的计算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那么即使夫妻分居,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房贷显然是为了维持家庭住房这一基本生活需求,所以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夫妻哪一方实际偿还了房贷,从法律上来说,都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偿还。若日后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已偿还的房贷部分,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可能是平均分配,也可能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各自的经济贡献、对家庭的付出等因素,由法院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然而,如果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并办理了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分居期间继续还贷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分居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贷部分,在离婚时是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的。 总之,分居期间还房贷的计算要结合房屋产权性质以及还款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处理是最为简便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