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公司兼职人员的个税如何计算?


在了解兼职人员个税怎么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兼职收入在税法中的定义。兼职收入一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举个例子,假如小李兼职一次获得收入3000元,因为3000元小于4000元,那么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对照预扣率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预扣预缴税额就是2200×20% - 0 = 440元。再比如,小张兼职一次获得收入5000元,因为5000元大于4000元,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即5000×20% = 1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 - 1000 = 4000元。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预扣预缴税额就是4000×20% - 0 = 8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可能会出现平时预扣预缴的个税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缴纳的个税不一致的情况,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