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我被判处了缓刑,但是不太清楚这个缓刑的考验期是怎么算的。是从判决那天开始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展开


缓刑考验期,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表现良好,原判刑罚就可能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指的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那么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缓刑考验期从这时开始计算。要是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经过二审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生效之日就是判决确定之日,缓刑考验期从这一天起算。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适用缓刑,那么他的缓刑考验期会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确定一个具体的期限。再比如,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适用缓刑,其缓刑考验期会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确定。所以,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既和原判刑期有关,又有法律规定的上下限限制,并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起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