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补偿该如何计算?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公司说会给我工资补偿,但没说具体怎么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离职工资补偿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是按照基本工资算,还是包含奖金等其他收入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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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补偿,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离职后能有一定的经济缓冲,不至于因突然失去工作而陷入经济困境。 计算离职工资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它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而是包含了劳动者的所有应得收入,比如奖金、津贴、补贴等。也就是说,计算平均工资时,要把这十二个月里拿到手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起来,再除以十二。 举例来说,如果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即5000×3.5 = 17500元。 不过,法律也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做出了限制。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员工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离职工资补偿的计算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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