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误工费该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没法工作肯定会有收入损失,我想知道工伤的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照我平时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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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范畴内,通常所说的“误工费”对应法律概念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确定,实践中各地规定有所差异。有的地方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也有地方是按受伤前实际工资发放。如果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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