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在家养伤没办法工作。老板虽然承 认这是工伤,但是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我们一直谈不拢。我不太清楚工伤的误工费到底该怎么算,是按我正常上班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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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的赔偿里,准确说法不是“误工费”,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以,当职工遭遇工伤时,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支付不合理,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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