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但孩子不是自己的,该如何给孩子改姓氏?


在这种有结婚证但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的情况下,要给孩子更改姓氏,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未成年人更改姓氏,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姓名更改由其父母协商一致决定。因为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母,也就是您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如果亲生父母健在且有监护权)需要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等相关规定,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且您是孩子的继父或继母,在更改孩子姓氏时,需要取得孩子亲生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具体的操作流程通常是,您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亲生父母的同意书等,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户籍管理部门在审核您提交的材料,确认符合规定后,会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手续。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时,在更改姓氏时,也需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因为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对于自己的姓名更改有一定的自主意愿。 若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孩子就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更改自己的姓氏,无需再经过父母的同意。他可以直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姓氏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