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设置扣除比例该怎么选?


个人所得税设置扣除比例的选择需要根据不同的扣除项目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扣除项目的扣除比例选择规则: 首先是子女教育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每人每月扣除500元。选择时要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高,那么由这一方全额扣除可能会更划算,能减少更多的应纳税额。 其次是继续教育扣除。如果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这种情况下,扣除比例一般是固定的,由接受教育或取得证书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面,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同样,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和税率情况来选择。 住房租金扣除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这一扣除项目通常不存在比例选择问题,一般由承租人全额扣除。 赡养老人扣除,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选择时要考虑兄弟姐妹之间的经济情况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