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该如何提起,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来说说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符合上述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里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其次,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注意请求权的主体。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第二,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例如,重婚的需要有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与他人同居的需要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有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据;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据是主张损害赔偿的关键,没有充分的证据,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要注意赔偿的范围。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痛苦给予的赔偿,具体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总之,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明确赔偿范围和诉讼时效等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