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遭遇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当宝宝出生遭遇医疗事故时,以下是具体的维权途径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宝宝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病历是对医疗过程的详细记录,能够反映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其次,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比较直接的解决方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与医疗机构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和依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 若对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患者可以以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宝宝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