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说好的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当公司不按约定发放工资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支付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意味着公司不仅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还需要让员工清楚工资的构成和发放情况。 遇到公司不按说好的发工资,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的维权措施。第一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发现工资发放异常后,员工可以先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询问工资减少的原因。也许是存在一些误解或者计算错误,通过友好的沟通就可以解决问题。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第二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步,如果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解决问题,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存在不按约定发放工资的行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服,第四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之,当公司不按说好的发工资时,员工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