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怎么结案?


在因故意伤害而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结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判决结案。当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对于刑事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伤害的程度不同,会处以不同的刑罚。比如轻伤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民事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权人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具体内容,当事人按照判决执行,案件即告结案。 其次是调解结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都可以进行调解。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主持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可以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同样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人履行赔偿义务,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刑事部分可能会根据被告人的表现从轻处罚,案件也就此结案。 最后是撤诉结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撤诉是基于双方自行和解等合理原因,法院一般会准许。刑事部分则会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审理或者终结诉讼。比如,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法院会终止审理。 总之,因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多样,具体采用哪种方式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等因素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