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取定金以及违约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
我最近在做一笔生意,对方提出要交定金。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合法合规地收取定金,另外也担心如果后续我们双方有一方违约了,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呢?希望能了解清楚这些问题,避免以后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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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我国,定金的收取和违约后的责任承担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如何收取定金。定金的收取通常要通过书面合同来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也就是说,在收取定金时,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定金的数额,并且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接下来,谈谈违约会面临的责任。在定金担保的情况下,违约分为给付定金方违约和收受定金方违约两种情况。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甲和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支付给乙定金,之后甲因为自身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那么甲就不能要求乙返还定金。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乙收了定金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那么乙就需要双倍返还甲支付的定金。 综上所述,在收取定金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确定合理的定金数额,同时要清楚违约后会面临的责任,这样才能在经济活动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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