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期内承包户搬走且欠半年房租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签了租赁合同。结果在租期内,承包户一声不吭就搬走了,还欠着半年房租没给。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这笔钱要回来,想了解有哪些办法能维护我的权益,让对方把欠的房租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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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租赁合同期内承包户搬走还欠半年房租,您可以这样做: 首先,建议优先尝试友好协商 。友好协商就是您心平气和地和承包户沟通,问问他为什么没给房租就走了,看看能不能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让他把欠的房租补上。 要是协商不行,还可以找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调解委员会就像是一个中立的中间人,帮助你们双方心平气和地交流,促进问题的解决。 若协商与调解都失败了,那么您作为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权将纠纷提交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时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把租金补足。要是承租人过了这个期限还是没支付,出租方就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解除租赁合同。并且,就算解除了合同,出租方依然有权利向承租人索要租金。比如,在一些类似案例中,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出租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欠租金的诉求。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起诉后找不到承包户,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若承包户还不出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后,若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承包户仍然没有支付租金,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合同约定解除: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商量一致,决定解除合同,或者事先在合同里约定好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有解除权的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定解除:就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形,比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在履行期限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用行为表明不会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况,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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