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了该如何赔偿?
我所在的企业宣布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知道企业破产后,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这些是怎么赔偿的,还有企业欠的债务又该如何处理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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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破产时,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到员工权益和债务清偿等方面。首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告其破产的法律程序。 对于员工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对于企业的其他债务,包括对供应商、债权人等的债务,在清偿完员工权益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简单来说,就是大家按比例来分剩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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