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吊车翻车造成人员胳膊骨折如何赔偿?

我开吊车的时候翻车了,导致有人员胳膊骨折。我现在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是我自己赔还是吊车所属公司赔?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开吊车翻车造成人员胳膊骨折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如果开吊车的人是受雇于某个公司,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翻车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一般由吊车所属的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开吊车的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人员进行追偿。 如果开吊车的人是自己独立经营,那么赔偿责任就由其本人承担。 关于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胳膊骨折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胳膊骨折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