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被撞轻微脑出血该如何赔偿?


当小孩在学校被撞导致轻微脑出血时,赔偿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赔偿责任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撞人的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撞人小孩的家长需要对您孩子的损害负责。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管理职责,比如没有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校园安全设施存在隐患等,学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小孩来说,主要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即治疗脑出血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护理费,如果孩子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得到赔偿;交通费,比如为了就医产生的打车费、公交车费等;营养费,为了帮助孩子恢复健康购买营养品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孩子住院,按照当地标准给予的补助费用等。 如果孩子因为这次受伤导致了后续的治疗或者存在伤残情况,还可能涉及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先与撞人小孩的家长和学校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