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很轻微该怎么赔偿?


在法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便情节很轻微,也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赔偿的相关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医疗费”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它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误工费”则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关于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很轻微的故意伤害赔偿,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医疗费方面,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伤害很轻微,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比如,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票据,结合合理的误工费等其他费用,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总之,即便故意伤害的情节很轻微,也不能忽视赔偿责任,要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赔偿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