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首先来了解下什么是误诊,简单说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因为观察检查不仔细、专业技术水平不够等原因,对疾病判断出错,给出了错误诊断。这可能耽误患者治疗时机,还可能损害患者健康。 关于误诊赔偿,得看是否符合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医院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一般包含这些: -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为误诊做了额外检查、治疗产生的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交通费:根据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如适用):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赔偿年限可能有所限制(如最长30年,但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适用):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 丧葬费(如误诊导致死亡):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患者的精神损害程度确定,也可能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总之,具体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患者损害程度、医疗机构过错程度等。如果遇到误诊,先保留好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再和医院沟通,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走法律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