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右肾误割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我遭遇了右肾误割的医疗事故,现在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产生了不少医疗费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获得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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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肾误割属于严重的医疗事故,在确定赔偿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右肾误割显然符合这一特征,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明显的过错。 在赔偿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也就是说,因为右肾误割后续产生的治疗费用,医院需要承担。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因为这次事故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了,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他人陪护,陪护人员的费用也由医院承担。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右肾误割会对患者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可能构成伤残,这时就可以要求残疾生活补助费。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需要配置辅助器具,费用由医院负责。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右肾误割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患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要获得赔偿,一般需要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然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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