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级别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了工伤鉴定,结果评上了级别。但我不太清楚这种上了级别的工伤具体是怎么赔偿的,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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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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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工伤被评定上级别后,赔偿会根据不同的级别有相应的标准。 首先,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的级别来确定具体的金额。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而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这些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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