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赔偿,其计算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例如,小张在2024年6月1日入职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2024年7月1日起,公司就需要支付小张二倍工资。假设小张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从7月开始,每月公司除了正常支付5000元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直至公司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止,但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也就是说,若上述例子中的小张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要支付小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并且从工作满一年的当日起,视为小张与公司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者在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时,需要注意仲裁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应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而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