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死亡后如何赔偿父母赡养金?

我家里有人因工伤不幸去世了,他父母年纪大了,没有什么收入来源。我们都很担心两位老人以后的生活,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工伤死亡的情况该如何赔偿父母赡养金呢?想了解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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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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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死亡的情形下,对于父母赡养金的赔偿,实际上是通过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方式来实现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它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按照一定标准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获得这笔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对于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而言,如果他们符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里的“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情况。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用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月工资乘以30%,就是每位符合条件的父母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不过,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超过该职工生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某些情形下会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亲属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无劳动能力和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等,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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