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肢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需要安装假肢。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是单位直接负责,还是有其他流程?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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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事故中涉及假肢赔偿的问题,我们需要一步步来了解。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当发生工伤且需要安装假肢时,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完成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的关键环节,因为它能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对于假肢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条件的假肢费用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出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意味着,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假肢等工伤赔偿费用。 总之,假肢工伤赔偿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赔偿费用一般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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