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我开车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赔偿,想了解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双方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交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白赔偿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一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第二是丧葬费,它用于安葬死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依据同样是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第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当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时,就会涉及这一项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给死者近亲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所以近亲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其具体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此外,还可能存在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费用也应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总之,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问题上,一定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