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忙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无偿帮朋友做事,结果不小心造成了一些损失。现在朋友要求我赔偿,我心里有点委屈,毕竟我是好心帮忙。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偿帮忙造成损失的情况,到底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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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无偿帮忙在法律术语里被叫做“义务帮工”,它指的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不要求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其他对等给付,为他人的事务提供帮助的行为。 关于无偿帮忙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小张无偿帮小李搬家,在搬运过程中不小心碰坏了小李邻居的花瓶,这种情况下,一般小李要对邻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小张是故意碰坏花瓶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比如明明看到花瓶放在很危险的位置,还不管不顾地去碰撞,那么小李在赔偿邻居后,可以向小张追偿。 如果是帮工人自身受到损害,同样依据上述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例如小王帮小赵盖房子,因为小赵提供的梯子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小王受伤,小赵就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要是小赵一开始就明确拒绝小王帮忙,小王非要帮忙然后受伤,小赵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根据自己受益情况给予小王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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