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工致人损害该如何处理?
我给朋友无偿帮忙做事,结果在过程中不小心导致他人受伤了。现在伤者要求赔偿,我心里很慌,也不知道这赔偿责任该怎么算。是我自己要承担全部赔偿吗,还是朋友也有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无偿帮工致人损害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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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无偿帮工指的是一方自愿、无偿地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帮助的行为。当无偿帮工过程中出现致人损害的情况时,其责任承担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帮工人是为了被帮工人的利益进行活动,所以被帮工人通常要对帮工行为的后果负责。 不过,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故意”很好理解,就是帮工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还积极去实施。而“重大过失”是指帮工人没有尽到普通人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在帮工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等。 当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被帮工人可以向帮工人追偿。也就是说,在帮工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虽然先由被帮工人对外承担赔偿,但之后被帮工人有权要求有过错的帮工人补偿自己。 总之,在无偿帮工致人损害的情况下,一般先由被帮工人担责,若帮工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要和被帮工人一起担责且之后可能被被帮工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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