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个雇主,雇了个人帮我干活。结果在干活过程中,他因为劳务行为把别人给弄伤了。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劳务的人又要承担什么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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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处理方式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的是“个人劳务关系”。简单来说,个人劳务关系就是一个人(提供劳务一方)为另一个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提供劳务的人在干活过程中把别人弄伤了,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替提供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不过,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接受劳务一方是有权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的。比如说,提供劳务的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却故意去做,或者是因为严重的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损害,那么接受劳务一方在赔偿了受害人之后,可以要求提供劳务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举个例子,假如你雇了一个司机帮你开车送货,司机在送货途中因为闯红灯把别人的车撞了,这时候你作为雇主就要先承担对被撞车主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司机是因为严重超速、酒后驾驶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你在赔偿后就可以向司机追偿。 所以,当遇到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时,接受劳务一方通常要先承担责任,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能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这样的法律规定既保护了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也对提供劳务一方的行为进行了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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