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会有什么后果?


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是一个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的重要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竞业限制的概念。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不过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通常也是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的,要求劳动者在职时也不能到竞争单位工作或从事竞争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虽然这里主要提及了离职后的情况,但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同样适用该条款精神。 当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停止违约行为。比如,要求劳动者立即从竞争单位离职,停止在竞争业务中的工作。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此外,如果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