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我现在在职,公司和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我想知道,在我在职这段时间遵守竞业限制规定的话,公司需不需要给我支付相关费用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弄明白自己的权益。
展开


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是一个在劳动法律领域经常被讨论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理解一下竞业限制的概念。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对于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我国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要侧重于规范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情况。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里明确提及的经济补偿是针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然而,对于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费用,但从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来看,劳动者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限制了自身的就业选择和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在职期间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且双方对此有相关约定,法院一般会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费用的诉求。 所以,综合来看,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必须支付费用,但基于公平原则和司法实践,如果有约定或者从实际情况判断劳动者因竞业限制遭受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工伤认定没下来前需要按工伤算吗?
- 轻伤一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流产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吗?
- 公路工程法定利润率是多少?
- 中国的司法机构是什么?
- 医院要具备几个证件才能正常营业?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过期会怎么处罚?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是怎样的?
- 雇凶伤人在几年以后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 向关联企业赞助支出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 停车场服务纠纷属于消费纠纷吗?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 取保后法院又逮捕还能判缓刑吗
- 女方的房子怎么算才算是婚后财产呢?
-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余额是怎么计算的?
- 工伤脚趾头筋断了赔偿金额是多少?
- 合伙执行事务人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
- 工伤认定没下来前需要按工伤算吗?
- 轻伤一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流产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吗?
- 公路工程法定利润率是多少?
- 中国的司法机构是什么?
- 医院要具备几个证件才能正常营业?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过期会怎么处罚?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是怎样的?
- 雇凶伤人在几年以后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 向关联企业赞助支出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 停车场服务纠纷属于消费纠纷吗?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 取保后法院又逮捕还能判缓刑吗
- 女方的房子怎么算才算是婚后财产呢?
-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余额是怎么计算的?
- 工伤脚趾头筋断了赔偿金额是多少?
- 合伙执行事务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