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薪资没有发放该如何赔偿?


当遇到工伤薪资没有发放的情况时,劳动者应清楚自身享有的权益以及相应的赔偿方式。下面将详细为您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薪资的概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简单来说,就是在您因工伤不能正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单位应该按照您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每月按时给您发放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发放工伤薪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通常是补发未发放的薪资。也就是说,单位需要把停工留薪期内没发给您的工资一次性补给您。比如,您停工留薪期是3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单位一直没发,那么单位就需要补给您15000元。 除了补发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不支付工伤薪资,您还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金。 劳动者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也有多种。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伤薪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支付。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工伤薪资没有发放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发薪资,符合条件的还能获得赔偿金。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