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没有工资流水证明该怎么赔偿?
我前段时间出意外受伤了,没办法工作,想跟对方要误工费。可我平时工资都是现金发放,没有工资流水证明。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误工费该怎么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算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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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当没有工资流水证明时,误工费的赔偿也有相应的办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您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能证明您的工作岗位和大致收入情况,这也可以作为误工费计算的一个参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其次,如果没有工资流水和单位收入证明,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您是从事建筑行业,那么就按照当地建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这也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上述司法解释中提到,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即使没有工资流水证明,也不用过于担心,通过其他合理的方式和法律规定,依然可以保障您获得应有的误工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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