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为追认诈骗罪?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好像之前参与了疑似诈骗活动,后来又有一些后续动作,我不太清楚这能不能算追认诈骗罪。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怎么判断才算是追认了诈骗罪,是看行为还是别的什么方面呢,希望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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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定追认诈骗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要关注行为人的后续行为。如果在诈骗行为发生后,行为人继续参与诈骗所得的分配、使用,或者对诈骗行为的结果予以接受等,这些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对之前诈骗行为的追认。比如,张三参与诈骗获得一笔钱财后,后续还心安理得地用这笔钱去消费、投资等,就可能存在追认的嫌疑。 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很关键。判断其是否具有追认诈骗行为的故意,这可以通过行为人的言辞、行为表现以及与其他涉案人员的沟通等方面来推断。例如,行为人在事后聊天中明确表示认可之前的诈骗行为,或者积极配合其他涉案人员掩盖诈骗事实等,都反映出追认的主观故意。 此外,不能孤立地看这些方面,还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诈骗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相关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只有在多个方面都能明确显示行为人对诈骗行为进行了追认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构成追认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这里也能看出,认定诈骗罪及相关情况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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