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诈骗罪罪名的认定?
我最近在生活中听说了一些诈骗相关的事情,对诈骗罪的认定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罪,是只要有欺骗行为就算,还是有其他的标准呢?很希望能搞明白这个罪名认定的具体规则。
展开


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怀着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目的,通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段,骗到了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 从法律构成要件来看,首先,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就是别人对自己财物拥有的合法权利不能被侵犯。比如,骗子骗走了你的手机,就侵害了你对手机的所有权。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包含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像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投资项目吸引你投钱,这就是虚构事实;卖二手车时故意不告诉你车子出过严重事故,这就是隐瞒真相。 再者,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这个罪。一般来说,16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的人就要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负责啦。 最后,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且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要是只是借了钱暂时没还,虽然过程中有些欺骗,但没有不想还的意思,那就不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会有所不同,通常数额较大是几千元到几万元,具体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