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赔偿法中的时效该如何确认?

我之前遭遇了一些情况,可能涉及国家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国家赔偿法里时效是怎么算的。是从事情发生就开始计时,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超过时效是不是就不能申请赔偿了?我想弄明白这个时效确认的问题,好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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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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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中的时效确认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依法获得国家赔偿。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国家赔偿时效的确认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国家赔偿时效。国家赔偿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法定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权就会丧失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个关键的判断标准。“知道”是指赔偿请求人明确知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知道”则是指根据一般的社会经验和常识,赔偿请求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例如,行政机关作出了一个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犯。 赔偿请求人在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赔偿请求人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在灾害消除后,时效期间接着之前的时间继续计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在提出赔偿请求时,要确保在时效期间内。如果超过了两年的时效,赔偿义务机关可能会以超过时效为由拒绝赔偿请求。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侵犯,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国家赔偿法中的时效确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时效中止等情况。赔偿请求人要准确把握时效规定,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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