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构成金融诈骗?
我朋友最近被指控金融诈骗,但他觉得自己很冤枉。我不太懂金融诈骗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构成金融诈骗呢?比如要有什么行为、达到什么后果之类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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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要构成金融诈骗,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首先是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他从一开始就打算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而不是暂时借用或者其他合理用途。比如,某人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吸引他人投入资金,并且根本没打算按照承诺返还本金和收益,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其次是客观行为上,需要实施了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可以是虚构事实,比如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公司或者项目来吸引投资;也可以是隐瞒真相,像隐瞒自己的真实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例如,在贷款时故意隐瞒自己已经身负巨额债务且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骗取银行贷款。 此外,还需要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通常表现为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损失的金额在不同类型的金融诈骗犯罪中有不同的标准,达到相应标准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专门规定了金融诈骗罪,涵盖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多个具体罪名。以集资诈骗罪为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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