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敲诈勒索罪怎样定罪量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定罪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就构成敲诈勒索罪。2013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西安,一般也是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认定“数额较大”等标准。另外,多次敲诈勒索,这里的“多次”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即使每次敲诈的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构成敲诈勒索罪。 关于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被害人的情况等多种因素来判断。比如,如果敲诈勒索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此外,在司法审判中,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来综合确定最终的量刑。 总之,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西安,司法机关也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处理敲诈勒索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