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骗后偷窃取被害人财物应如何定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先骗后偷窃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诈骗罪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和盗窃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地处分自己的财物。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强调的是秘密获取财物,被害人并没有基于错误认识而主动交付财物。 在判断先骗后偷的行为应定何罪时,关键在于看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物。如果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后,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将财物交给行为人,那么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例如,甲对乙谎称自己是某慈善机构工作人员,以帮助乙捐赠财物为名,乙信以为真,将自己的财物交给甲,这种情况就属于诈骗罪。 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只是为了创造便于盗窃的条件,被害人并没有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行为人最终是通过秘密手段窃取财物的,那么应认定为盗窃罪。比如,丙到丁家中做客,丙谎称手机没电要借丁的手机打电话,丁将手机递给丙后,丙趁丁不注意将手机偷偷拿走,这里丁只是将手机暂时借给丙使用,并没有处分手机的所有权,丙是通过秘密手段获取手机,所以应定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对于先骗后偷窃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要根据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这一关键因素来准确判断罪名,进而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