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企业债务纠纷,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与债权方或者债务方就债务的偿还、金额、履行方式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当遇到企业债务纠纷时,有多种处理途径。 首先是和解法。这是指债权债务双方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沟通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从中协调,以解决纠纷。比如两个企业因为货款支付时间有分歧,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出一个都能接受的付款方案。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还能维持双方的合作关系。 其次是调解法。如果和解不成,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对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法也是一种选择。依据我国现行仲裁法律法规,仲裁实行“或裁或审”以及“一裁终局”制度。“或裁或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意味着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与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能更快解决纠纷。前提是双方事先在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最后是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对于一些比较复杂、对方难以对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难以解决的纠纷,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另外,《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两个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期间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企业在处理债务纠纷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