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也就是说,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没有按照正常的医疗规范和操作流程来进行,出现了失误。比如该做的检查没做,用错了药等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其中就强调了过失这一要点。 其次,事故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这里面不仅包括直接给患者看病治疗的过程,也涵盖了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等工作。比如医院后勤提供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导致患者在治疗时受到伤害,这也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再者,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例如,患者因为医生失误多受了点痛苦,但身体没有留下任何功能障碍等实质性损害,就不符合这一条件。 然后,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简单讲,就是患者出现的不良后果,得是因为医务人员的失误行为直接导致的。要是存在其他复杂因素,比如患者自身特殊体质等,就要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最后,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合法资质的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出了问题,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当然,也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直接的关联性,判断是否因为该行为直接导致了相应结果。 卫生技术人员: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医疗相关工作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