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怎么处理?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面临一个行政处罚。但是有两个不同的行政机关都说自己有管辖权,现在双方争执不下。我就想知道,像这种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办法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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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法律有明确的处理办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行政处罚管辖权,简单来说,它就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范围。当两个或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管辖权出现争议时,不能任由争议一直存在,否则会影响行政处罚的正常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这就为确定管辖权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原则,避免了多个行政机关争抢管辖权的混乱局面。比如有两家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被不同的环保部门盯上,其中一家环保部门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那么原则上就由这家先立案的环保部门来实施行政处罚。 如果出现了管辖权争议,也就是多个行政机关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或者都认为对方该管辖的情况,应当协商解决。各行政机关坐下来,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讨论到底由谁来行使管辖权。这种协商解决的方式既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维护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需要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比如两个不同地区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某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它们就需要报请它们共同的上一级,也就是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来指定由哪个县级部门进行管辖。这样通过上级机关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公正合理地解决管辖权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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