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应对造假的收支?


在离婚诉讼中,当一方遇到另一方造假收支的情况时,这无疑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应对这种情况的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要了解造假收支的常见形式。造假支出通常表现为虚构债务,比如一方编造向他人借款用于家庭开支,但实际上这笔借款并不存在;或者夸大消费金额,声称购买了高价物品或进行了高额消费。隐瞒收入则可能是将工资外的奖金、兼职收入等不告知对方。 当发现对方有造假收支的嫌疑时,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证据是应对造假收支的关键。对于虚构债务,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借款的相关凭证,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如果是银行转账,可申请法院调查转账的真实性和资金流向。对于夸大消费,可以通过查询发票、购物记录等核实实际消费金额。如果怀疑对方隐瞒收入,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其银行账户流水、工资发放记录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在法庭上,要积极质证对方提供的收支证据。对于不合理的支出或收入隐瞒情况,要及时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自己收集的证据进行反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如果能够证明对方造假收支,在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为您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指导您收集和整理证据,在法庭上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总之,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对方造假收支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积极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