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犯罪该如何处理?


如果征地拆迁涉及犯罪,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被征收人一旦发现可能涉及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公安机关有职责对犯罪行为展开侦查,及时报案有利于固定证据、阻止犯罪行为进一步发生。比如遇到拆迁方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像限制人身自由、实施人身攻击、破坏财物等极端行为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是很关键的 。 其次,在报案的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对于后续追究犯罪者责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收集征收方在程序操作方面的违法行为证据,例如征收方没有按照规定公示相关文件等。 再者,不同类型的犯罪,会由不同机关负责后续处理。对于土地类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会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制定立案标准,并有权决定立案,在公安部门完成案件调查后进行公诉;公安局对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土地类违法案件具有侦察、预审的职责,平时也有预防、制止该类犯罪的职责;监察委员会对土地类案件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案件进行监督、调查、处置 。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等违法批准行为,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相关罪名来规制征地拆迁中的犯罪行为,比如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受到相应刑罚;第二百四十五条对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也规定了处罚措施 。 总之,当征地拆迁涉及犯罪时,被征收人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靠相关部门的力量,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相关概念: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指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非法侵入住宅罪: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