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危机下该如何应对医疗事故?

在医疗资源紧张的医疗危机情况下,我担心可能会出现医疗事故。如果真遇到了这种事,我完全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去处理。想了解在这种特殊状况下,应对医疗事故的正确流程和方法,还有自己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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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危机下应对医疗事故,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当发现可能存在医疗事故时,患者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损害后果进一步加重。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其次,要及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依据,为防止医疗机构篡改、伪造病历,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封存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再者,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一方要求鉴定,也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若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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