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十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呢?是孩子自己决定跟谁生活就行,还是我们夫妻还得有什么特别的安排?另外,在经济方面我们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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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处理方式,要依据子女的实际状况来确定。 首先,在法律层面,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此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也就不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专门处理。子女可以自行决定是和其中一方共同生活,还是独自生活,父母尊重其选择就好。这里的“独立生活”,简单理解就是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维持正常生活。 其次,如果子女还在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或者由于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对抚养权作出处理。比如子女因身体残疾、患有严重疾病等客观原因,没有办法养活自己。父母需要约定抚养权归谁,同时还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当子女存在上述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况时,父母是有义务提供抚养支持的。 另外,关于上大学的子女索要抚养费问题。如果父母在上大学之前一直没有给抚养费,子女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以前拖欠的抚养费,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但如果父母在上大学之前一直按时给抚养费或供养孩子,对于已经上大学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孩子,父母通常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去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除非子女能证明自己是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比如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 总之,离婚时对于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处理,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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