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怎样进行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一项重要操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会经费的概念。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在税前扣除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扣除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准确核算工资薪金总额,确保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准确。二是要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如《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三是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申报扣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符合条件的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如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总之,企业在处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