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界定“现役军人”的身份?


在离婚案件中,准确界定“现役军人”的身份十分关键,因为这涉及到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现役军人”的概念。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这里强调“正在服现役”和“具有现役军籍”这两个关键要素。简单来说,就是那些目前正在军队或武警部队里正常履行军人职责,并且有军队或武警部队正式军籍的人员。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现役军人的范围做了规定。根据该法,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义务兵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征兵方式入伍,服现役一定期限的士兵。志愿兵则是服现役满一定年限,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兵,现在通常称为士官。此外,军官也属于现役军人的范畴,他们是通过军校培养、特招等方式进入军队担任领导、指挥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在离婚案件里,界定现役军人身份有着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现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保护。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要确定对方是否为现役军人,可以通过查看其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来核实。这些证件是证明现役军人身份的重要凭证。同时,也可以向其所在部队进行核实,部队会有相应的档案记录和证明材料。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离婚纠纷,双方对于现役军人身份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总之,在离婚时界定现役军人身份,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是否正在服现役、是否具有现役军籍等方面进行判断,并且可以通过查看证件、向部队核实等方式来确定。这样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