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申请著作权的书被侵权?
我写了一本书并申请了著作权,最近发现市场上有一本类似的书,感觉内容有些相似,但又不确定是不是侵权。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如何准确界定我的书是否被侵权呢?具体有哪些判断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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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界定申请著作权的书是否被侵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要了解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些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申请著作权的书,判断其是否被侵权,核心在于对比被控侵权作品与原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实质性相似是一个关键的判断标准。这里所说的实质性相似,不是指表面的相似,而是指作品的核心表达、情节安排、人物塑造、主题思想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例如,如果两本书的故事情节、人物关系以及发展脉络高度一致,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 在进行对比时,要排除公有领域的元素、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有限表达等情况。公有领域的元素是大家都可以使用的,不具有专属性。通用的表达方式,比如一些常见的写作手法或者套路,也不能作为判断侵权的依据。而有限表达是指在特定的主题或者情境下,只有少数几种表达方式,这种情况下的相似也不能认定为侵权。 除了实质性相似,还需要看被控侵权方是否存在接触原作品的可能性。接触并不一定要求实际阅读过原作品,只要有合理的机会接触到原作品,就可以认定存在接触可能性。比如,原作品已经公开发行,在市场上广泛传播,那么被控侵权方就有较大的接触可能性。 如果经过判断,确定被控侵权作品与原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并且被控侵权方有接触原作品的可能性,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此时,著作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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