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界定提存的含义?

我在和别人的交易中,对方一直不接受我交付的货物,我听说可以提存。但我不太清楚提存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么界定它。想了解一下提存含义的界定标准和方法,以便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适用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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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是一个在法律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关系中比较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界定提存的含义,首先要明确提存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正常交付标的物。例如,在货物买卖中,卖方按照约定准备交付货物,但买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此时卖方就面临难以履行交付义务的情况。 其次,提存的主体也很关键。提存的主体包括提存人(一般是债务人)、提存受领人(通常是债权人)和提存机关。提存机关在我国一般是公证机关。债务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 再者,提存的标的物范围也需要界定。一般来说,适合提存的标的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货物等。但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最后,提存的法律效果也不容忽视。一旦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就意味着债务在提存范围内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同时,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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